www.abcd8.cn
好看的浪漫言情小说介绍
好看的浪漫言情_浪漫恋情

好看的浪漫言情

优雅姐姐

小说主角: 夏宛白 齐文昊 于浩然 初雁菱 李书瑶 文昊 林子轩 穆一涵 宛白 雁菱

相关标签: 言情 浪漫 现代 对话 甜宠 恋情 女主 大学 小说 养父

最后更新:2023/7/27 0:00:00

最新章节:好看的浪漫言情最新章节 大结局! 2023-07-27

小说简介:女主从小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抛弃是养父把她辛苦拉扯大因此女主最害怕的就是被自己所在乎的人抛弃到后来的大学她遇见了自己的一生所爱过程虽坎坷但结局注......

内容摘要:[所有男配]:夏爸爸:女儿啊起床吃早饭了别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哦【夏宛白】:啊!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所有男配]:夏爸爸:快下来吃饭呀【夏宛白】:知道了爸爸,马上就下来【夏宛白】:我叫夏宛白,从小被亲生父mǔ抛弃,是爸爸收留了我,并且辛苦把我养大,我很爱他,今天就要上大学了我一定要好好念书,让爸爸不那么辛苦!另一边[所有女配]:齐妈妈:昊昊,起床了,别忘了今天要上学哦[齐文昊]:知道了,妈[齐文昊]:我叫齐文昊,小的时候父mǔ离了婚,我被判给了妈妈,那个时候很穷,每天都跟妈妈相依为命,直到后来妈妈孤身一人建立了一家公司,从刚开始不入流的小公司到后来的上市公司,过程真的很不容易[李书瑶]:我是李书瑶,父mǔ早年去世,是姐姐一手把我带大,我们彼此依靠,家里一点都不富裕,就连我上大学的钱都是姐姐管朋友借的,我一定要好好念完大学,把家里的债务还清,让姐姐过上富裕的生活![于浩然]:我叫于浩然,自由散漫的公子哥,我所有的生活费都是我哥的钱,父mǔ生活在国外,我从来都不用为了家庭的琐事而烦心,因为那从来都不是我该担心的[初雁菱]:我叫初雁菱,我只有妈妈,也从来没有体验过有爸爸的生活,更没有见过爸爸,妈妈给了我

TXT下载:电子书《好看的浪漫言情》.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好看的浪漫言情》.mp3

开始阅读自我介绍身世! 有声小说自我介绍身世!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大结局! 喜得龙凤胎! 进一步确定夏宛白怀孕! 初步检查 怀孕! 举办婚礼! 婚纱照! 婚期定在下月初八! 前往上海,参加比赛! 求婚!? 砍价高手! 面临比赛! 改行做游戏?! 男人真难! 姐妹之间的默契! 搬入新家!! 卖掉公司!! 开启拮据生活模式! 公司出事!! 警察局风波(二) 警察局风波!(一) 宣告主权! 向有夫之妇求爱?! 公众撒狗粮!? 男人惹不得! 酒吧风波! 毕业后一起结婚! 文昊对浩宇大打出手! 婆媳之间的尴尬! 结婚?! 我的秘书必须是我爱的人! 宛白再次反击绿茶! 老子我弄死你!! 她是我的正牌女友! 看戏!? 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 总裁秘书兼女朋友! 一涵与父亲断绝关系,入住齐家! 母老虎们!? 幸福的一夜…… 三位总裁当众出丑! 神怼绿茶! 会呼吸的都是渣男!! 齐夫人! 夫管严!! 不带男朋友的那种哦!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考试风波! 讨论男人! 文昊宛白和好! 文昊使计! 我要重新追回宛白! 所谓重新开始就是重蹈覆辙. 宛白得知真相! 文昊宛白分手! 希望成为家庭主妇! 超级无敌大色狼! 你怎么这么可爱呀! 文昊为救宛白受伤! 终于功德圆满! 齐妈夏爸有一腿? 夏爸爸同意两人在一起!! 文昊宛白同居!? 二人一起见家长! 文昊表白宛白! 我是她男朋友! 你是齐文昊的谁啊? 好好收拾你们家夏宛白! 他(她)是我的人! 典型的拼命三郎? 宛白问文昊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文昊答应给宛白辅导功课 夏爸爸的条件!? 宛白给文昊做保姆! 文昊宛白互怼! 自我介绍身世!
好看的浪漫言情相关书单
好看的浪漫言情类似小说
好看的浪漫言情书评精选
雅赞
内容描写略小白啊,决绝?!,强迫??,高大俊美???。。。。。。。。。。。。。。看不太下去了,个人观感
最爱奈布
刚开始看的时候挺喜欢的,然后到了第二章我就有点期待是不是1v1毕竟这个小攻和第一章的小攻太像了!!!看到最后发现,不是1v1。。最后的福利虽然说不错,但是感觉你选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都对不起其他对你好的小攻们啊!
唉为什么不是1v1(我是比较喜欢1v1的,不同意我的意见可以对我说我一定会改正)
路过心上人的心房。
范春&苍穹,阿瑟斯,战弑天,叶旭,白垣
这是主角受穿越遇到的男主,后来任务完成走了之后留男主一个人,接着又回来的故事……然后不同时空不同的男主和受大结局he.
这是精分吧?是吧?还可以啊!最起码结局是好的,虽然写的逻辑不太对,结局好就行!
暮雨落楓
范春经历每个世界,攻略每个目标的故事。@( ̄- ̄)@虽然会有悲剧【坚决不承认自己看得有些难过】,但是最后番外还是很圆满的。︶︿︶
第二次写书评,表达能力不太好,但此文真的很好看O(∩_∩)O
燝无锡
有些人认为小受太过圣母,个人意见觉得小受的性格我到是挺喜欢,呆呆的,但有时候也挺精明,普普通通但可爱。
再说说文章内容,两人开始因为攻的请求而结婚(攻暗恋着小受),后经历情敌蛮好玩的历程,说白了无零点伤害,最后促成两人成正果,文很甜!
但如果要将这篇文章当什么大手笔什么文的话,那还是算了,这篇文就是傻白甜
!文笔虽说没有那么成熟啥来着,就是说不出的好看!本人就是蛮喜欢傻白甜,甜到心坎!推荐!
阳光彩虹小白马
对于萧以书的父亲萧海,为了自己龙凤胎,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小儿子。为了省钱连大学都不让萧以书读。为了小儿子结婚,房子装修6万向萧以书要钱还没考虑把房子留给他。也不想想自己儿子只是一个实习生,刚工作两年,哪有钱给他。平常绝不给自己儿子萧以书打电话,只有需要儿子的时候才打个电话。为了给小儿子未来找一个好工作,宴请别人,还让萧以书回家一趟,只是为了他回家带来的礼品在送给别人。还必须是拿的出去的礼品,不然继妹会给萧以书脸色看。为了自己家的脸面,父亲一家人竟然提出让自己的继妹替自己出席婚礼。有这么不要脸的家人吗?简直是极品
慕岁余mio
1v1 双洁 甜宠无虐
总裁文必有
【1】
数不尽的小三,作死的小三各种穿插
【2】
闹心的一大家子【蛇精病】

这个文就有这两点了吧应该,作者大大的文笔有点小白,全文各种小三看的我翻白眼,各种作死没脑子
敝姓莲单名翼
全书全部都是攻受在腻歪,各种腻歪。各种想当小三的人乱入,个人觉得最气人的是萧海那一家人,简直没这么偏心的(๑′°︿°๑) 要是喜欢傻白甜的可以试试,全书毫无虐点,真的是………一点都没,看的时候我还在想,就这么腻歪怎么撑起25w字啊(˶‾᷄ ⁻̫ ‾᷅˵)没想到作者做到了୧(﹒︠ᴗ﹒︡)୨

最近看的都是傻白甜,感觉智商都要下线了(๑•́ ₃ •̀๑)是时候找本易人北,殿前欢,天籁纸鸢的书看看了(ˊᵒ̴̶̷̤ ꇴ ᵒ̴̶̷̤ˋ)
锦鲤鸳鸯绣
很好看,推荐大家看一下………………………………………………………………………………………………………………………………………………………………………………
🐳
这也就算了,书荒忍忍还是看下去了。结果,写到一半这是换了个作者。?
前面写的除了小攻屌炸天其他还算正常
后面就一言难尽了。前面连个吻都没有,我还以为是要纯情了,本来是小攻追小受的文。
小受是那种很被动的人,没有自己的想法,俗话说就是,傻白甜。明确表示了自己不喜欢小攻,结果被亲了一次之后,就喜欢上小攻了!!!
剧情和玩似的。
别人说什么他信什么
最奇葩的是小受跑到小攻那求欢那章,我可去你的吧,那句,xx你不要离开我。让我感觉自己的智商被按在地上磨擦!!!
作者能否给小受一个脑子!简直有毒。。。。措不及防变白莲。小攻表面霸气,实则怂的一匹
还没看一半想吐血

给广大读者一个警告。受不了还是别看了
总有刁民爱上朕
写的不错,可是谁能高数偶,文案在哪啊啊啊啊啊QAQ。。。。。。有木有人知道QAQ,特别喜欢小受的设定么么哒
安凉呐
受的家庭受不了哎 。。。剩下还好吧……。。。。。。。。。。。。。。。。。。。。。。。。。。。。。。。
棋落无悔
首先小受的家人也是真的够够的了,其他的人是是他爸妈的孩子,小受就不是?还什么拿钱拿礼物拿得理所当然的,是我就跟他们断绝关系了,别说我无情,偏心偏成这样,做得在好,别人都鸡蛋里挑骨头,还不如断绝来往。在到他们夫夫,甜得另人发指,喜欢宠文的可以看看,但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啦。特别是他的家人!
清城
说真的,不是很喜欢那个小受,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懦弱,单纯不喜欢这个人设!!!很多人说很甜,但是我感觉一般吧,还好!!!
落叶归根
攻宠受宠的不得了,小受平时很大方,和小攻在一起,就会特别害羞,总是被小攻骗上床,呆萌呆萌的………………
幺幺
…………………………………………………………………………………………………………………………………………………………
路过心上人的心房。
萧以书&黎瑾
还好没有那个包子计划那本书脑残,不过也差不多了,小受萧简直不能更圣母了,有个极品的家人也没想过什么!!!无语了!里面那些女人我也算服了除了心机婊就是白莲花,耽美文还是不要出现女人了会把女人丑化到身为女人的我都厌恶啊~
丑态
小甜文,不虐,就是过程让人有点……受的父亲也太恶心了,接二连三出现太多傻白女。总体还是不错的,值得一看。。。。。。。。。。。。。
潮流°不是用来追的
实在太圣母,感情上也太过于犹豫不决,拖延懦弱。可能我没看到,也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写,到底小攻是怎么喜欢上小受的?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完全没有感觉,小攻的感情来的莫名其妙,小受实在太过圣母白莲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好吧(∩_∩),我就是在怨念小受完全配不上小攻。
以上,完全是个人观点,无意喷作者
只是个人感觉,别和我bb。……………………………………………………………………………………………………………………………………………………………………………………………………………………………………………………………………………………